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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护理职业学院部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2020-01-24 15:06  

近期,全国多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均做出重要批示。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方案(第二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34号)要求,2020年1月23日,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学院成立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对突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协调各系部各部门,联防联控,规范部署,积极处置,步调协调,行动有效,切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工作组、后勤工作组3个工作机构,负责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监测、报告工作。

要求各职能部门要不断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健全全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设备及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状况及时分析、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不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师生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学院稳定。

(一)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防控工作

各部门、各系部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学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指导、及时救治”的工作原则,切实落实各项防控工作,依法依规有序管控,做好疫情防控与处置、舆情应对与引导等工作。各部门、各系部要落实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狠抓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点环节,非必要情况下不举办聚集性活动,合理统筹安排相关考试(测试)等工作,切实落实学院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

(二)分类落实各项防控工作

1.寒假期间值班的职工及留校学生:各部门、各系部要清楚掌握寒假期间值班及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和身体健康状况,通过走访慰问、健康巡查等方式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做好留校学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的宣传工作,每日进行晨检,并做好登记,有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无力、气促等症状的需立即到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

2.医院实习学生:教务处要与相关医院联系并及时掌握实习学生在医院的学习生活和身体健康状况,通过慰问或委托医院做好实习学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的宣传工作。

3.已离校学生:面向离校学生,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QQ等网络渠道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告知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4.教职员工、离退休职工:各部门、各系部要将有关信息及时告知教职员工,主动关心关爱教职员工和离退休老同志的身体健康,引导大家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对假期仍然坚守在科研、医院、管理、服务等一线的教职工,相关部门、学院要主动关心并全力做好服务保障。

5.春季开学报到前,辅导员要对本班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摸底,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学生,应要求到当地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后方可返校。

6.春季学生返校报到的学生,辅导员要观察学生情况,了解其假期中有无到武汉或有无与从武汉返回人员的接触史,并组织学生进行温度检测;正式行课后,每班落实专人,严格执行每日晨检、因病缺勤追查制度,并做好记录,检测结果应于正式上课前交各系部汇总后交学工部汇总后,报后勤管理处陈宇翔处。对有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症状的学生应要求及时就诊,并追踪就诊结果,并做好学生工作。

7.对疑似和确诊患病的学生,要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到专门医院积极治疗,并告知学生家长。

(三)改善环境卫生

在春季学期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开展好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院环境卫生条件,对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进行清洁消毒,使用时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四)做好防控后勤保障工作

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控制所需的设施、设备、药品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以满足疫情处置需要。

(五)主动参与联防联控

要积极参与联防联控,密切关注师生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及时准确掌握信息,积极获取专业指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的防控要求,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集中救治、全力救治患者,有效处置疫情,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

(六)深化健康教育

春季学期开学前后,学工部、教务处、各系部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严格落实学院传染病防控措施,督促辅导员做好学生考勤、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七)做好舆论监督与引导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各部门、各系部要做好本部门人员、学生的思想引导工作,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QQ等平台,引导学生正确对待疫情,确保师生思想稳定。

(八)加强门岗管理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要加强校园的门岗管理,在门岗配备测温枪及水银温度计,对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均需进行体温检测、观察有无咳嗽、气促等症状,对腋下体温≥37.3℃、有咳嗽、气促等症状的人员,禁止其进入校园,并劝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九)及时报送信息,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各部门、各系部指定专人,自2020年1月24日起,每日16:00前将本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向后勤管理处进行报告。

(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

1.当学院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按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2.当学院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应在2小时内报告地方教育部门、地方疾病控制部门。并在省教育厅、地方教育局及疾病控制部门的指导下全面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对明确诊断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必须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专门收治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4.后勤管理处、学工部、各系部组织与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筛查及医学观察处理。

5.配合有关部门作好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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