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0年暑假期间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学院暑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暑假期间,自觉遵纪守法,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聚集,不扎堆,不参与大规模活动,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凡教职工离开居住地,须向所在部门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审批),并按要求向监测排查组备案。坚持每日健康打卡并如实报告情况,如离开居住地,请在健康打卡第12栏内注明去向。在暑假期间各部门要做好教职工的法纪、疫情防控、交通安全、汛期安全等教育引导,确保每位教职工的健康、安全。
根据工作要求,现对教职工暑假期间基本情况进行统计,请各部门安排人员做好教职工相关信息填报(详见职工信息统计表),并于2020年7月28日上午12点前报监测排查组(人事处)蹇宪处备案(邮箱:393072489@qq.com)。
特此通知。
监测排查组
2020年7月26日